法律问答

结婚前借款人的钱,结婚后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3-11-14 12: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借债主的钱,与债主结婚后债务还用还。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因为双方有结婚的行为而消失,只要双方有成立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那么当债务到期时,债务人仍需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作为配偶的债权人仍有权利以起诉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借债主的钱,与债主结婚后债务仍然需要偿还。除非债权人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婚前债务婚后一般应由一方个人偿还,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