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将未结婚证户口迁回男方家?

2023-11-14 13: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结婚户口不是必须在一起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结婚后,男女双方既可以把户口牵到一起,也可以分开。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不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首先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带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带上《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公民结婚以后,若女方要将户口迁到男方来,需要提供女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男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准迁证的,再带上准迁证等资料到女方户籍办理迁出手续。
    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