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方能要求对方母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11-14 1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国家历来推崇的都是和睦,我们希望家庭和睦,也希望一家人团团圆圆。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可能都会支撑不住,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可能都会面临离婚。不仅是因为经济原因,也有其他的综合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进行一定的协商的,只有在协商好之后,才能够更有利于双方离婚进程的进行。夫妻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这是可以的,之所以可以,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法律依据:。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也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国家的法律是特别完善的,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方面,法律进行了比较完善的规定,而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本身就具有法律依据,也是法律所规定了的,因此一方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的。
    二、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无论如何,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孩子并不会成为一方的孩子,而且在血缘关系方面,父母和孩子之间并不能够分离。即使两个人已经离婚,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只不过一方是真实的抚养孩子,而另一方是支付抚养费,这也意味着对方是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的。
    三、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符合伦理道德。
    从我们传统的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也是符合我们的社会公序良俗的,我们国家十分重视血缘关系,而且也十分关注亲人之间的联系,即使一方不能够陪伴在孩子的身边,也是应该支付抚养费的,这与我们的伦理道德相符合。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

  • 离婚后女方要付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而如果双方协议一致,女方也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女方有特殊情况无法负担抚养费,还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以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