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我的工伤,单位一次性支付了几万元,现在工作两年,打算辞职,有什么补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1-14 15: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期间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并且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2、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七条

  • 【法律分析】:工伤被辞退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无论是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你都可以得到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鉴定完毕即支付)。
    二、不建议你采取主动辞职的方式,你可以被动的坚持岗位不合适(提出各种身体状态不适合所安排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还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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