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工资5500,但公积金缴存基数2800,这是合法的吗?

社会保险
2023-11-14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应发工资。一般说的是应发工资总额,指的是不扣除相应社保,个税等的工资数额,以这个为基数确定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档次,实发工资指的是扣除社保和个税等之后实际发个员工的金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不合法。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基数,等于上年度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十二。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是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规定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职工,或者新调入职工当年的缴存基数为雇员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因此,应该包括房补。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指的是不扣除相应社保,个税等的工资数额,以这个为基数确定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档次,实发工资指的是扣除社保和个税等之后实际发个员工的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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