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11-14 16: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的程序有:
    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判决。
    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离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长时间。但如下情形除外: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需要三个月;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确认六个月期限不足,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一般为三到六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需要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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