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方面的问题

协议离婚
2023-11-15 04: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协议离婚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上产生的;
    2、子女抚养的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问题;
    3、共同财产分割与共同债务处理;
    效力认定: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办理好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之后生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应说明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所有权、抚养费的负担和支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4、其他事项,如住房问题、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中明确内容。离婚登记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生效,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
    2、离婚协议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才生效,若在此之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涉嫌重婚;
    3、离婚协议应当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
    4、其他注意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