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以前的公司离职了。公司在我个人不知情没给我发工资的情况下还在我的个人所得税上走账。这样该怎么办?

个人税收筹划
2023-11-15 04: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后,原用人单位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再支付报酬,不需申报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员工有其他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种规定的个人所得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问一下领导,不行就向有关部门举报。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事业单位报税一般都是单位的专职会计来做的。事业单位在其经济活动中经常要发生纳税行为,但有些税种要等一定期限后定期缴纳,各种应缴未缴的税款就是事业单位欠税务机关的债务,是事业单位的负债。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以便核算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款。

  •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进行申请补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公司的税务主管部门反映,亦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