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满一个月辞职老板不给满勤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5 0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在收到辞职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批准辞职手续。在批准辞职之前,应当照常上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批准辞职,可以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先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当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劳动者没做满一个月辞职的,工资也应当照发。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因此,劳动者有工作并获得与工作相当的劳动报酬的权力,即使未做满一个月,单位也应按日支付其报酬,不得拖欠、拒付。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该公司并未支付相应的报酬,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处理,你可以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或者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