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工伤保险的员工,企业需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与交不交纳工伤保险并无关系。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待遇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祝福,如果没有缴纳,则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对员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