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谈了几个月的朋友突然分手了。我觉得她真的很痛苦,本来打算弥补的。我知道她说的太没礼貌了。现在我想拿回今天的15000

同居
2023-11-15 09: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往往是当事人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据、字条等,然后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为对方花的钱若不属于赠与性质,是可以起诉要回的。《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行为,且转账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该转账不属于“520”、“1314”或者“999”等特殊意义的数字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行为,且转账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该转账不属于“520”、“1314”或者“999”等特殊意义的数字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