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年3月11日,早上8点半,下班回家在路上前面有一摩托急踩刹车导致我无法及时停车撞上去,双方都没有倒地,摩托也是轻微损坏[我们这是个小镇所以双方摩托没有任何证].接着后面有一汽车从我左侧镲着我的摩托把??把我撞倒.[前面的摩托轻微损坏,人无事,后面的汽车右侧刮花,我自己摩托损坏,右腿关节划破,缝5针.对方汽车全保,到医院以后什么也不管走了,摩托和汽车全部被当地事故科拉走,请问我自己有责任吗?谢谢。还有谁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科一般会怎么处理???谢谢??请尽快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