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知道这条规定的前提下,我被劳务外包公司扣除了600元的工资,没有做满三个月,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1-15 12: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双方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扣除工资合法。但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否则责令公司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在裁决生效后请求公司按规定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扣工资不得超月薪二成。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扣除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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