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男方母亲出资的首付和装修款,婚后男方在房本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但是离婚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5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离婚一般按照如下规则进行分割:
    1、若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配;
    2、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民法典》规定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婚前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
    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