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18岁了,因为和家里的人吵架离家出走了半年左右,但是和家里的一些人联系有用吗?

2023-11-15 1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成年人,离家出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脱离家人监管或有精神病的患者离家出走,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寻人处理。如离家出走超过2年,可向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协商解决。当与家人失去联系24小时,可以报案。
    一、符合失踪立案的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
    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二、宣告自然人失踪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伤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法律分析: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是可以报警的。如果只是因为家庭矛盾,民事纠纷导致的离家出走,一般情况下警察和公安部门并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或者是出现侵害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联系警察,但是只要是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是可以报警的。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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