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已经放款了,然后说银行卡错了,无法使用贷款,这是不是诈骗?

诈骗
2023-11-15 18: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谨慎处理
  • 法律分析:贷款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提现不成功,没收到款项,这种就是套路贷,套路贷以各种诱饵如急速放款、低利息等骗借款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违约金也会写得很高就是看准急需用钱的人,不要相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这是诈骗,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缴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正规的贷款公司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
    也不需要保证金。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