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有以下法律规定:
1、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
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