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夫妻共同的银行贷款由一方协商还可以吗?

婚姻债务
2023-11-16 06: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的银行贷款按如下方式处理:如果被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夫妻共同承担,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就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协议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婚内借银行贷款,也是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或者是共同债务,离婚后应按照每人一半的原则进行还银行贷款,或者由夫妻双方离婚时进行协商分配进行还贷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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