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租套大面积的房子,链家地产给介绍了个不错的,可是是房子由业主租给了A,A中途不用房子了,又把房子交还链家往外租。这个我不怎么在意,但是第一次租房,不知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关键是到了签合同这会儿,链家业务员不给开链家的租房合同,说只能开北京的租房合同。北京的是双人合同,没有中介什么事,给适当的中介费还可以接受,可是业务员要收全额的房租6500.而且签的是两方的协议,出了问题我无法找链家负责,为什么要付全额房租,而且国家规定在网上查好像是房租的50%是中介费,现在有的中介收双方各50%,为什么收我的要一个人掏整月的房租,六千五不是个小数目,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能开链家的中介合同?那个业务员有点像是再拦私活的样子,并不在链家里面跟我谈房子。这样合理吗?应该怎么样才是合理的?

2019-06-18 14:2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完善的《租赁合同》包括: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7.违约责任。除以上主要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另行约定其他条款。目前《租赁合同》签订中出现漏洞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房屋。主要是迟延履行;二是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物的故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的条件;三是出租人擅自以各种理由涨租;四是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五是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现状;六是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七是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物。
  •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