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失了能找回来吗

2023-11-16 08: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的由当事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对于身份证遗失的,首先应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然后工作人员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并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最后公安机关会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会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第十五条 居民身份证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寻找;在三个月内仍未找回的,申请补发新证,原证即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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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丢失了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对身份证进行补领: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丢失之后只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前往公安机关补办即可,完成补办手续之后需要等待两个月以内的时间等待身份证下发。若我们近期有使用身份证的需求,就可以在补办身份证之后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它可短暂代替身份证使用,只需三天就能拿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