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假工在饭店打工干了十多天,但因为饭店老板的一些原因把我辞退了,没有签合同,请问我能要除工资以外的一些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11-16 09: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工作了六天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即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需要向其赔偿两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被老板辞退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还有支付代通知金;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不到期,若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