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罪,如果与以下这几种条件相符合的话,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第一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种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这个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
第三种,本来是应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其本身就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或者是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的,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进行逮捕,但是由于
证据不充分、不齐全,侦查机关又需要对案件继续进行侦查,在这种情况下,则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