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人死亡子女要还吗

债务追讨
2023-11-16 09: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人死了子女没有还款义务。债权人去世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其配偶以及子女是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还款义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可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 欠钱人死了子女不需要还。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法律分析:如果欠债人还不起,是不可以向子女要债,除非欠债人死亡,并将遗产留给子女,其子女需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还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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