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21万,年限15年,需要支付多少担保费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16 10: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担保年费率5%;
    2、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担保年费率4%;
    3、担保额度在1000万以上的部分,担保年费率为3%;
    4、每宗担保收费按上述费率计算低于2000元时,应按不低于2000元收取;
    5、担保费由借款企业在办妥全部手续后,银行放款前一次性交付担保公司;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
    1、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担保年费率5%;
    2、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担保年费率4%;
    3、担保额度在1000万以上的部分,担保年费率为3%;
    4、每宗担保收费按上述费率计算低于2000元时,应按不低于2000元收取;
    5、担保费由借款企业在办妥全部手续后,银行放款前一次交付担保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申请银行贷款时,如果贷款人的资质不够好,可以走担保贷款的方式,申请担保贷款的过程中需要交一定的担保费,那么银行贷款担保费怎么计算的呢?看完举的例子你就学会了。
    银行贷款担保费怎么计算。

          担保费计算公式为:担保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对应的收费系数
          这样讲大家可能还不太懂,举个例子吧,贷款年限收取标准以十万元为例,担保费如下:
          贷5年(含5年),收费系数5‰,担保费=500元
          贷6-10年(含10年),收费系数8‰,担保费=800元
          贷11-15年(含15年),收费系数10‰,担保费=1000元
          贷15年以上,收费系数12‰,担保费=1200元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