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单位辞退口头通知我一声下午就提前回家了,还让我写辞职书,其实是她们预谋的,我没写。工资只结算辞退时,我能要求补偿金吗?我干了十五个月零两天。

2019-06-18 14:47: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是要补偿的,这个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赔偿1个月补偿金;这条对。
    2、赔偿金和补偿金只能得到其中的一种;不能两样都给。如果确认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你支付2倍的赔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
    3、如果企业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加上给你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得到2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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