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8岁以上儿童的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子女抚养
2023-11-16 11: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8岁以后原则上是不用再给抚养费的。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法律依据:18岁以后原则上是不用再给抚养费的。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18岁以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要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抚养费一般需要给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依法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