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簿上的人是否有居住权,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3-11-16 12: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户口簿上的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其是否与房屋所有权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设立,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户口簿上的人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户口簿上的人自身对房屋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户口簿上的人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户口簿上的人自身对房屋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居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