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没有财产,但有财产,在男方那里,女方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16 13: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另一方不一定能够要回来一方给他们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大多都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有相关规定的,则可以要回;没有相关规定,或者不能就财产的要回达成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财产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后协议离婚一般不能要回房产。夫妻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该离婚协议应对财产、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处理。该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夫妻一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不用返还婚约财产:第
    一、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
    二、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第
    三、结婚前,由于男方给付婚约财产而导致给付人的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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