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常吵架,闹离婚,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
2023-11-16 13: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经常吵架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主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结婚证,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如果有孩子的,还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5、如果有财产和债务需要分割的,需要提供证明财产及债务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常吵架可以起诉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第二种是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准不准与离婚。一般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夫妻吵架要离婚怎么办
    1、夫妻吵架要离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如果双方属于自愿离婚的,则可以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有一方不愿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判决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起诉,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法院一般在收到原告起诉书后两周内通知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调解协议书;若调解不成,则法院立案准备开庭;
    3、开庭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4、开庭审理阶段;
    5、院判决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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