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离婚有离婚证。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
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示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
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