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实际的借贷人的,借款人可以在依法承担责任后,要求担保人向其承担责任。如果担保人拒不担责的,可以起诉维权。担保人使用借款人的钱,属于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借款,与借款人之前的贷款合同无关。
如果因此造成借款人要承担责任的,则由借款人担责后,要求担保人赔偿损失,担保人不还的,则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