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妇不应该拘留,以后还能继续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11-17 06: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不能拘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如果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怀孕的,拘留所应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 法律分析:孕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并不适用于孕妇。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孕妇不会被刑事拘留不代表法院就不能判处拘役了,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对孕妇只能判处拘役。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跟是否构成犯罪并无直接关系,孕妇构成犯罪被判刑的话,多半也是监外执行,因为孕妇腹中胎儿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