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工地工作的手指被锯断了,该怎么解决呢?

工伤索赔
2023-11-17 10: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由单位或受伤职工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和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不管是否违章操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的伤害都是工伤。找公司人事行政部门领导,要求按工伤进行赔偿。左手食指末端锯断了算十级伤残,
    一般来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本人月工资的7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的1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的4倍;另外治疗过程中的工资按正常月工资计算。如因工伤而不能在原单位工作,还需按工龄年限赔偿经济补偿金,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也就是公司赔偿费是12个月工资,如果一个月工资收入是1W,那就要赔12W。不赔,就先报警,再找劳动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