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办离婚,我欠小额贷款还没还清,有什么影响吗?

婚姻债务
2023-11-17 13: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
    离婚与贷款没什么关系,只要满足贷款条件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离婚对银行贷款的影响不大。银行在审核借款人资信条件时,主要参考其工作、收入、资产情况、征信报告等,如果申请人离婚,但是其他方面的资信条件比较优良,是不会影响贷款额度审批的。
    不过,如果借款人因为离婚导致个人负债率变高,且名下没有房产、车辆等,经济来源也不理想,那么对贷款的影响就比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离婚对银行贷款的影响不大。银行在审核借款人资信条件时,主要参考其工作、收入、资产情况、征信报告等,如果申请人离婚,但是其他方面的资信条件比较优良,是不会影响贷款额度审批的。
    不过,如果借款人因为离婚导致个人负债率变高,且名下没有房产、车辆等,经济来源也不理想,那么对贷款的影响就比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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