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的法律依据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者未约定还款期限,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未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2、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受法律保护。
提前扣除本金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确定本金。除借款人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并在实际借款
期间计算利息。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