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7年,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两人恋爱期间的所有花费?

同居
2023-11-17 15: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回。因为恋爱财产赠与数量不多,价值不大,认定为恋爱支出,一般不予返还。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涉及大额赠与,或该赠与认定为彩礼性质,可依法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对于恋爱期间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一般财产礼物等,属于赠与,在赠与物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后,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受赠方有权不返还该财物;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等较大数额的财物,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分手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恋爱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当时消费了不能返还,恋爱是送的礼物是赠与也不能主张让对反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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