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QQ空间发布不良信息,影响他人名誉是否已经身心健康犯法

网络侵权
2023-11-17 16:0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报警,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请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 【法律分析】
    网络上公布他人不良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精神损失等,同时可对侵害人予以治安处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