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对于欠钱不还的人除了走法律程序,讨债公司,还有什么其他办法

2019-06-18 18:5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最好也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
    二、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申请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 公司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公司合并债权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首先享有知情权。合并各方当事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以便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1.知情权的内容。债权人知情权包括了合并事实的告知和异议权的告知。公司除了应将公司合并的事实告知公司债权人之外,还要将公司债权人享有的异议权告知公司债权人。  
    2.知情权的告知形式。主要包括公告和通知两种形式,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中可以同时采取公告和通知两种方式。  
    (二)异议权。债权人的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债权人在知道公司合并的消息后,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异议权的主要内容就是债权人享有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权利。  
    (三)损害赔偿请求权。赔偿人员的范围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股东会、董事会上投票同意作出违法决议的股东、董事,以及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清偿、担保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监督职责的监事,不过这些人中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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