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样的人可以要求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11-17 17: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婚姻无效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法律依据: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方式:由有关人员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后应依法审查,确认属于无效法定情形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定的无效婚姻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1、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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