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狗在宠物店被他们丢了,已经三天了,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能做到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17 17: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对于狗丢的情形,如果不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形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能报警处理。但如果狗丢的情形,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宠物店把狗弄丢了,应该照价赔偿。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狗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协议来赔偿。自己的宠物狗都是有感情的,可以协商,在原价的基础上,额外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因为宠物狗养了久了,不再单单是原价那么简单,应该理解养宠物家庭的心情,他们都是有感情在里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