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手机号贷款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18 01: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别人利用你的手机号进行贷款,那么就是再有条件证实,不是自己亲自贷款的情况下,及时的选择去报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章停车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路段停车;
    2、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停车;
    3、在设置有隔离设施路段或施工地段停车;
    4、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停车;
    5、在高速公路中、急弯路停车;
    6、在特定专用车道停车。

  • 一、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了怎么办
    1、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网络贷款的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如果存在这种情形,很有可能本人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那犯罪嫌疑人就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若情节严重,由法院处拘役或者管制,即使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也可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所需申请资料有哪些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表》;
    3、首期款支付凭证;
    4、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6、借款人身份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他人以我的名义贷款我还签了字的处理如下: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当事人身份证贷款。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应该立刻报案。冒用别人的身份证贷款这是属于违法的。所以当事人必须要报案。因为贷款过多。然后不还的话,用谁的身份证谁就会担责任。同时也应该积极收集相应的证据,证实自己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属于当事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