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受伤了,是否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3-11-18 07: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工地受伤与工作相关,如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属于工伤,应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处理,申报工伤并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索赔。依据的法律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
    工地受伤并非工作原因或者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处理,根据治疗情况及人身损害鉴定结论主张赔偿。
    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等。
    当然,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当然,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 在工地干活受伤,应该依照法律认定为工伤,按照相关工伤鉴定的流程进行赔偿,也可以请求工会支持或者请求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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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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