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高利贷不一定会影响前妻。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前夫的高利贷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妻子就有责任偿还。如果欠款是在离婚后发生,或者前妻有证据证明前夫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的,前妻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由前夫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