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债务可用房子抵押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8 09: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房子抵押。但是该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房产,且夫妻需要将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共同办理好抵押登记的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夫妻离婚的可以用房产抵押债务,但是进行抵押的房产应当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进行抵押的房产如产权有争议的房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等不可以进行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房产抵押贷款不一定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房产抵押贷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事后配偶又未进行追认的,则应属于贷款人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对其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房产抵押贷款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或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那么就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对其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