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已婚十年,育有一男一女,老公经常婚外恋,但都包容过来,但我妹妹现在外出打工,他就带另外一个女人今年四月四号到他家一起扫墓,之后过去那女又来一次,受到他们家父母的蛮喜欢,那女的已经育有一个女儿,来到他家受到父母的喜欢,还特意为那女儿办生日宴席,听旁人说他们关系蛮好,不是正常的男女关系而已,这样的关系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哪一类型的情况?婚外恋还是重婚表现的行为?

2019-06-18 20:30: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关于重婚罪举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因此,只有当外遇达到事实婚姻的程度时,才可能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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