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6月12日入职,已经入职一个多月。入职当月我就签订了劳动合同。7月22日下午6点我查询到自己的社保没有缴纳,我给人事经理发了一条信息,询问她是否可以帮我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就不用帮我缴纳了。晚上十点半,人事部的小姑娘通知我被辞退了,让我明天也就是24日去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拿到赔偿金吗?

社会保险
2023-11-18 14:30: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赔偿金额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至于社保关系,只有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下,劳动者才可以请求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不给缴纳社保是不对的也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保征缴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
    至于辞退,您看下是是否构成违法辞退,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可以先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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