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登记结婚的男女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2023-11-18 15: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登记结婚的男女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但是不能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双方按份共有。若是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此时男女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是指男女之间 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或债务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 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双方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即使不结婚也可以拥有共同财产,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