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支付定金,婚后父母出资首付,剩余部分贷款,离婚时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18 15: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的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用夫妻个人财产还贷,房产也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父母这方子女名下的,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离婚时其配偶不得向其主张要求分割房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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