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但是找不到我老公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消失了有大半年了,报警都没找到,一方失踪怎么离婚?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19-06-18 22:5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 异地离婚诉讼一方失踪需要满足在“一方被宣告失踪”或“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的两种情形时,法院一般会判准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两份、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共同财产清单、孩子的出生证明、对方失踪的证据、其它证据材料等法院所需的其它材料。
    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议到民政部门调取婚姻档案 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