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欠债分配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婚前欠债应属于欠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欠债人个人清偿。
2、若婚前欠债是为家庭开支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应同共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